法律问答

你好,离婚财产家庭诉讼。 我委托的律师为评估费9000元。 现在又交了7000元,法院把房子的价值评价为60万,当时自己评价的房子的价格底下,被告知要交7000元。 这样合理吗谢谢

离婚
2020-03-11 03:07: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个人财产不转化为共同财产;婚后财产属于共同财产,才可以分割。公房除非在买下以后成为私房才可分割,不然无权支配,仅仅使用而已。 想要过户的话,以遗赠的方式进行需要公证,买卖就不需要公证。
    赠与的手续是:先写赠与协议,然后带着亲属本人,户口簿去公证处交钱公证,公证费不贵。公证书拿到后,带亲属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去你们当地的房屋卖卖管理局办理手续。
    而买卖的话就直接去管理处填写合同,10之后带着原来的产权证土地证交税即可。

  • 1.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 房子的分割要根据房子的性质决定,一般情况下如果认定夫妻一方有重婚行为,另一方可以在分割财产时适当多分;
    1,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2,如果是一方婚购买,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房产,离婚时可以双方协商处理,房产归购买方的,可对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双方协商分割,取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的出资及其增值部分应予补偿
    4,如果是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离婚时不能分割;双方父母出资的,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取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的出资及其增值部分应予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