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交了2万日元的定金后的第二天,发现漏水很严重,能退还定金吗

2020-03-11 09:21: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国家建设部的法规:未签订正式合同之前,消费者有权改变主意,有权要求退还所谓的定金,但目前很多房地产发展商手持他们和消费者签订的认购书逼消费者就范,事实上这种认购书大多是不平等条约。  关于购房定金,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根据此规定可以知道,并不是所有订立认购协议后未能订立购房合同的购房定金都是不退的。因为商品房合同条款不是由开发商单方说了算,必须经购房者同意,就是说购房者也有权利提条件,交易的双方是对等的。
    既然是因为双方的原因不能达成一致,实质上就是开发商的条件购房者不答应,而购房者的条件开发商也不答应,所以既不能归责于购房者一方,也不能归责于开发商一方,自然是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了。
      所以,在合同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未能签订购房合同,并不是购房者单方面的责任,房地产公司也有责任,购房者并未违约。对此,法律人士提醒购房者注意:如果是因为购房者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而如果是因为对商品房合同及补充协议内容(以上内容认购协议中没有约定)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当然,这里要提醒大家,千万注意收集在认购协议约定的时间、地点,曾有去签约的行为的证据,因为打官司讲究的是证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额的百分之二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若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也就是说,二手房交易中,房产交易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定金数额,一般来说交纳3~10万元,但是 不能超过主合同标额的20% , 如果二手房定金支付超出20%,那么 超出的部分 就不属于定金,是 得不到相应保障 的,因此定金并不是越多越好。
  • 根据您的描述,需要确认两个问题:首先要确定漏水情况是一直都有还是近期刚刚发生;也要确认房主是知道漏水故意隐瞒还是原本就不知情,中介方是与房主一同隐瞒还是并不知情。如果漏水情况是一直有发生,且您有证据证明这个事实,可以追究房主的责任;如果漏水情况是办理完交易手续后发生的,或您没有证据证明是原房主入住时遗留的房屋问题,则只能协商解决。
    同理,如果中介方知道漏水没有告知,可以追究其连带责任;如果中介方不知情,则无法追责。当然这所有的情况都基于有证据的前提下。【补充】根据以往的经验,卫生间往楼下漏水很有可能是卫生间防水做的不好,修整起来并不复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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