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欠某人15000元,也就是12月底的12个月的贷款,直到今年12月,但是在他的债务转给某人后不久,我付了他所有的钱,我给了他一部分,剩下的我付不起还给他,我欠他1200美元。

2020-03-11 14:56: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借条没有写还款日期,如果债权人不讨要的话,可以日后还。但是如果债权人要求还钱,随时讨要都是合法的。因为借条如果没有写还款日期,法律规定可以随时找借款人还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的返还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债务转让也有一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
    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不可转移的债务有以下几种:
    (1)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
    (3)不作为义务。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
    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

  • 1、民间借贷的借据(借条)必须写明借款数额,并由借款人签名。有借款数额和借款人签名,借条即为有效,受法律保护。
    2、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借据应当写明下列内容:出借人姓名,借款数额,还款期限,借款利息,借款人签名。有担保人的,同时需要由担保人签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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