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我借给别人15000元,去年12月底写的借书,分12个月还完,也就是今年12月,前几天把他的借款转让给别人,全部还完,我给他一部分,剩下的我不能履行借书的日子还给他,还有12000

其它
2020-03-12 10:21: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借条没有写还款日期,如果债权人不讨要的话,可以日后还。但是如果债权人要求还钱,随时讨要都是合法的。因为借条如果没有写还款日期,法律规定可以随时找借款人还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的返还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债务转移,必须由当事人达成协议,依其订立的债务转移方式有以下几种:
    1、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移协议,经债权人的同意;
    2、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移协议,通知债务人;
    3、债务人、债权人及第三人共同达成债务转移协议。
  •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
    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
    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