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事情经过:我在3月份通过网上申请贷款,随后有一个叫闫的人通过加我说是一个金融公司的,在了解相互资料后告知我可通过平台借款2千并签了借贷保平台统一的借款协议,之后又多签一份2千协议做为押金。在借款到期后我通过明确问他押金如何处理,他说到期后会销帐处理,可现在钱还了,押金他不销帐,并威胁我说:让我再还一次,不然就等着将我征信拉黑,并且会打给我的所有亲人、朋友。这事钱是不多,但太欺负人了。我现在有记录截图和电话录音都可以明确证明是押金。所以想在此寻求专业人士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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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申请条件:
1、为年满十八周岁中国大陆居民;
2、有稳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经营地点;
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4、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作为炒股,赌博等行为。
5、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贷款办理流程:
1、向当地银行或者贷款机构提交申请;
2、准备贷款所需的各种资料;
3、面签银行或贷款机构;
4、银行审核贷款人资质;
5、审核通过、成功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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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的的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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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于民间借贷的贷款利率由详细规定,如果在24%和36%之间的利息,法院通常情况下,如果已经给付的不会要求返还,没有给付的请求判决给付的也不会要求支持。但是对于超过36%的部分我国法律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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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