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派我们到部队上军训了一个月,这一个月的生活、作息完全按部队的规定,但在培训协议中并没有规定我们要遵守培训单位的规章。满足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非判刑、管制、拘留警察命令等法定原因或单位合法纪律约束)限制在一定区域内活动、居住;限制参加一定的社会活动;限制外出活动;规定对某项活动的情况要及时向行为人汇报;规定他人外出要向行为人"请假"等”。所以想问一下这种情况能不能算“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2018-07-03 13:05: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八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
  •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的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其中“非法”是指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必须具有非法性,不具备违法阻却事由。
    公民扭送人犯是违法阻却事由,不具有非法性。因此,公民扭送人犯的行为不构成非法拘禁罪。
  •   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行为是指违反法律的规定,用各种各样方法、手段等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情节较轻者,不会够成刑事处罚的行为。
      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方面有个人独立为行为而不受他人的约束,不受国家机关或者警察局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