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就是92年完婚,那时候沒有备案,2006年俩人离婚调解,现在我想二婚备案,档案局必须我与丈夫先备案在离异,可现在我找不着别人,我想问一下刑事辩护律师我想根据这些程序流程能离异或在备案,现在我人到异地

刑事辩护
2020-03-13 15:57: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诉讼离婚    
    1、离婚双方户口所在地相同,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提出起诉的一方持身份证、对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起诉状及财产证明去当地法院立案即可;  
    2、离婚双方户口所在地相同,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外地的一方提起诉讼,在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在户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诉讼,可在本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对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3、离婚双方户口所在地相同,均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一方提起诉讼,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4、离婚双方户口所在地不同,居住在一方户口所在地,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5、离婚双方户口所在地不同,各自居住在户口所在地,乙方提起诉讼,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出。  
    6、离婚双方户口所在地不同,一方离开户口地超过1年,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起诉讼;对方提起诉讼,在离开户口所在地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提出。  
    7、离婚双方户口所在地不同,均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1年,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则在提起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起诉一方也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 有些离婚案件,虽然案情简单,但双方争议的问题在法律上仍是空白,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甚至某一类型的离婚案件在各地法院的判决结果都不一样。例如一方婚前购房,作为恋人的另一方当时也出资了,可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离婚的时候问题就出现了,房屋升值部分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呢?目前对此类情况的财产分割规则,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对于这一类案件的处理,您就有必要请一名专业的离婚律师帮您参谋了。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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