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订购了一套二手房,付了5万订金,首付款和借款出了难题,能退还订金吗

2020-03-14 03:09: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如果约定的是定金,除了协商一致外则不可以退回,,如果是订金,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 根据国家建设部的法规:未签订正式合同之前,消费者有权改变主意,有权要求退还所谓的定金,但目前很多房地产发展商手持他们和消费者签订的认购书逼消费者就范,事实上这种认购书大多是不平等条约。  关于购房定金,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根据此规定可以知道,并不是所有订立认购协议后未能订立购房合同的购房定金都是不退的。因为商品房合同条款不是由开发商单方说了算,必须经购房者同意,就是说购房者也有权利提条件,交易的双方是对等的。
    既然是因为双方的原因不能达成一致,实质上就是开发商的条件购房者不答应,而购房者的条件开发商也不答应,所以既不能归责于购房者一方,也不能归责于开发商一方,自然是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了。
      所以,在合同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未能签订购房合同,并不是购房者单方面的责任,房地产公司也有责任,购房者并未违约。对此,法律人士提醒购房者注意:如果是因为购房者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而如果是因为对商品房合同及补充协议内容(以上内容认购协议中没有约定)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当然,这里要提醒大家,千万注意收集在认购协议约定的时间、地点,曾有去签约的行为的证据,因为打官司讲究的是证据。

  • 1、如果购房者没有房产的,也就是首套二手房,那么二手房贷的首付不低于30%,这里说的30%值得不是成交较而是评估价。而二手房贷款式根据二手房评估作为参考的,而一般评估价都低于市场价格。
    2、如果购房者都有了一套房产,那么他在二手房首付的时候比例就应该是70%左右,而基准利率目前为
    6.55%部分银行首套可以做到85折。
    3、三套房产的情况,如果需要向银行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话那么根据规定是不予贷款的。
    二手房贷款首付比例为多少分为以下三种个情况。
    1、如果上家已经还清了房贷,而且购房者资质很好,就能获得只用支付2成的二手房贷款首付。
    2、如果上家已经没有偿还清楚贷款的,而且还要求购房者配合还贷的情况,最安全的做法是走资金监管程序。这样首付3成的二手房贷即可。
    3、如果购房者资金充足,可以一次性支付清楚,这样就不存在首付和房贷的问题了。
  •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关于定金的问题,应当完成下列步骤:
    一、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与上家之间就该房屋挂牌出售的委托协议。在该协议中应当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下家收取定金的内容。
    二、与中介公司签订书面的中介协议。该协议至少应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保留期限及定金的处理方法等约定,并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三、与中介公司签好中介协议后实际交付定金前,购房者还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上家委托中介收取定金的委托书。
    四、收到委托书后,在交付定金时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据。该收据仅有中介公司经办人员的签字不行,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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