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了一间房屋,450元的租金450元的保证金,我没几日要想换一个地区,去退房流程时房主说我没住够三个月不可以退还押金,我租房子时他没跟我说,人们也民签订合同,他帮我开过一张接到了我450元租金和保证金的收条,我想怎样才能要回我的保证金

2020-03-14 18:41: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作用有以下几点: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3)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4)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
    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 合同没到期,房东要加房租的处理方法:首先,要明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对租金是如何规定的。一般在合约期内是房东是不能单方提高租金变更合同实质内容是不允许的。 你可以跟房东说明这点,通过协商解决。
    如果房东执意加租,并采取你不加租就不允许你继续租任的行为,你可以考虑这次增加的房租相比同条件的其他房间合不合理,你能不能接受,如果能退一步海阔天空的话,就忍忍交了算了,免得再找房间、搬家的麻烦。
    如果你就是要坚持按原租金履行,又想维护自身的权益,因为毕竟是你的房东先违反合同,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争取合理的违约赔偿。
  • 就租房收据一般来说,法律事实、法律证据这些都是针对具体的法律关系而言的。如果抽象的说房租收据,则由于这是属于不动产的所有权关系中某种法律事实的证据,而我国对不动产的所有权关系是纳入法律调整范围的,所以也可以抽象的说房租收据是有相应的法律效力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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