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我进了一个厂,干了2个半月,跟加工厂沒有签一切合同书,如今要辞工,她们没批,非说要满三个月才能够辞,且满三个月后辞也要等一个月才可以走,辞快工也要扣1340的基本工资,厂领导干部还说不肯能够到劳动局告他啊,我该怎么做才可以辞工?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3-15 07:34: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
    二、辞职时,做好相应的证据留存;具体如下:
    1、提交辞职信,要留下证据。比如让接收辞职信的人写下签收的单据;或者用ems来快递辞职信,并留下签收回单;或者在谈话中取得录音证据等。利用证据说明,你已经提前三十天提交了辞职信,防止单位拒不承认。
    2、离职交接手续,要做两份原件,交给单位一份,自己备份一份。以作为已经完成交接的证据。
    3、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机很重要。申请仲裁,一定意义上意味着要和单位对簿公堂,失去和单位友好协商的机会,所以,建议前期尽量协商沟通,并充分取得上述证据,在完全无法和单位平等沟通的情况下,再来委托律师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 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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