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棚户区改造的所有办理手续和赔偿合同书早已签过,全部有效证件都拿出了,赔偿款一拖再拖不给,人们该如何维护保养人们的权益?当时的楼价和如今有挺大的区别,也有当时来啦要多少钱?有是多少用在了房屋拆迁补偿上边?是否有侵吞的难题?被拆迁人应该怎么办??感谢!

拆迁补偿
2020-03-15 13:08: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需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无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以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
    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主张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一方要注意收集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证据。建议请专业律师帮忙搜集证据。
    拆迁的房屋是私房的情况
    如果是私房,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应当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主张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一方要注意收集被拆迁房屋权属取得情况的证据。
    主张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一方要注意收集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 离婚了拆迁的房子怎么处理,有下面几种情况: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3、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4、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夫妻双方在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另外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前两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占安置房所有权的份额有较大悬殊,在具体分配房屋时,应着重考虑所有权的份额较多的一方,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后两种情况下,安置房所有权的主要份额是夫妻一方父母的,夫妻双方所占份额相对较少,应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 小产权房” 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 “小产权房”。
    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第二,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
    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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