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法人代表的权利和资格,义务,我想知道代表人的意义

企业法律顾问
2018-09-14 07:02: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企业,经国家授权的审批机关或主管部门审批和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其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方式主要有任命、委派、选举、招聘及其它合法方式。非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依企业章程确立的厂长、经理、总经理、管理委员会主任等;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应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法定代表人在企业法人权利能力范围内的行为后果,直接由法人承担。企业法人有违法行为时,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或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文件均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隶属关系或投资关系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机关从严审核。 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三)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四)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六)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担任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
    (一)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3年的;
    (二)因经营不善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未满3年的;
    (三)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3年的;
    (四)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五)各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干部和军队在职现役军人;
    (六)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
  •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人资格的取得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必须依法设立。公司的依法设立主要是指设立程序而言,即公司的设立必须依据法定的程序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领取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有的公司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的设立还需经审批程序。凡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公司,必须依照我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  
    2.公司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一定的财产是公司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我国公司法将公司享有的独立的法人财产称之为法人财产权,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的财产一般被称为公司资产,包括由设备、材料、工具等动产和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以及货币组成的有形财产,也包括企业名称、工业产权等无形财产;但就公司成立时的财产而言,主要是指有形财产。  
    3.公司必须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公司的名称相当于自然人的姓名,可以自由选用,但必须标明公司的种类即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规范的内部治理结构是公司法人不同于很多其他法人组织的重要标志之一。公司要有自己的经营场所,它是公司实现其设立目的所实施经营的地方;公司还必须有自己的住所,其住所可与其场所一致,也可以不一致。但住所是公司法律关系的中心地域,凡涉及公司债务之清偿、诉讼之管辖、书状之送达均以此为标准。  
    4.公司必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若要与自然人一样,就必须拥有权利。公司必须在依法自主组织生产和经营的基础上自负盈亏,用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独立承担责任。
  • 您好,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这是法定代表人的法律性质决定的,不管是医疗器械公司还是其他行业的公司。
    但除了法律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义务外,公司可已通过公司章程确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及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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