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内出轨选购住宅一套,选购时60万,如今120万。首付款15万,公积金房贷45万,借款20年,早已还贷1年多。此房具体购买人和定居人为因素我爸爸妈妈,首付款、还款及装修预算均我来爸爸妈妈注资,可是用的是我们俩的姓名。离异时应当怎样切分。

2020-03-16 11:16: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不管用谁的名义买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话应该是一人一半。离婚的话最少有一半是属于自己的,同样共同的债务也有自己一半,房贷的一半。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
    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 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可以先通过协商,看是否可以采取协议离婚来解决两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及子女抚养权。
    一、协议离婚程序—条件:

    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3.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二、协议离婚程序—流程: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申请
    (2)审查
    (3)登记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