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祖父97岁的单位住宅一套,没有房产证明,98年去世,房子由我父亲继承,也按时支付租金,在2018年单位和政府更换土地,通知我们搬家,但没有安排住房,请合理吗?

2020-03-16 16:46: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办理继承房屋过户手续: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该证明需要到被继承人所属的派出所开具
    2.继承人也需要有一个继承证明,该证明需要到被继承人所在的单位(无单位的情况可以去所属的居委会或者是村委会开具)
    3.当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也是少不了的
    4.继承人要继承房产,自然还需要有房产证,所以我们要携带被继承人的房产证明或者是其他的证明文件。
  • 土地使用权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
    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公房与产权房的区别:
    1、如果产权表明是国有产权,说明该房屋是公有房屋,现“房主”是承租人,你所购买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即你所拥有的是承租权。
    经产权单位同意可以转让。
    2、私人产权是指房屋所有权属于自然人法人等的情况。所有人有权处分该房屋。
    3、国有产权房屋的土地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划拨土地,一般情况下,出让的土地使用权用于住宅的,出让年限一般不超过70年,但可以少于70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