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工属于机构的临时工,职位是出纳员,请问退休年龄如何?

其它
2020-03-16 23:25: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目前对于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是:男60周岁,女:工人岗50周岁,从事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55周岁退休。区分女职工的退休年龄看劳动合同,如果合同没有明确写明岗位的,需要单位通过民主大会的形式确定单位管理岗位和工人岗位的划分,并以此为依据办理退休。
    也就是说看退休时候职工所从事的岗位来划分退休年龄,干部如果退休时从事的是工人岗,也是50周岁退休;同样工人如果退休时从事管理岗就是55周岁退休。如果企业有特别原因需要延期聘用的另行规定。
    具体地区的差别你可以到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咨询。

  • 1、没有专门规定国有企业破产女职工的退休年龄的文件。国有企业破产,职工退休年龄适用《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的规定。
    2、国有企业职工的退休年龄为: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退休。
  • 在事业单位工作十二年的临时工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你在该单位工作十三年,可以领取到十二个月工资为经济补偿。工资标准原则上是按你最近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至于你的工资低的问题,你可以查查是否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你不仅可以要求按该标准计算经济补偿,同时,你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要求赔偿。 第八十五条是:“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2014年退休年龄最新规定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干部2014年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工人2014年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2014年退休年龄最新规定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2014年退休年龄最新规定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2014年退休年龄最新规定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2014年退休年龄最新规定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