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房子给亲戚,合同约定房主必须在2016年6月3日之前搬出房子,但是我的亲戚他没有按照以前的约定支付我的房子,所以我不搬出账户,这是可以的,他不是先违约(因为我想要钱买房子,有房子搬出账户)。在这种情况下,我还需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因为账户没有按时搬出?

2020-03-17 07:24: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应该明确,不明确的可以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来处理:《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了合同约定不明的处理原则: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一般情况下,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 房屋赠与合同范本如下:
      甲方:
      乙方:
      双方就房屋所有权赠与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状况:该赠与房屋位于市 室,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杭房权证下字第号。
      
    二、房屋性质系回迁房。
      
    三、甲方确保对该处房屋拥有合法的所有权。
      
    四、甲方承诺将该处房屋所有权赠与给乙方,并明确本协议生效后,该处房屋所有权归乙方个人所有。
      
    五、本协议生效后,房屋所有权证换证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六、本协议经签字并公证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一份公证处留底,一份交房管局办证备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