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三个月后就业,没有签劳动合同,辞职不批准,怎么办?你能自动离职吗?自动离职可以要求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3-17 17:05: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履行提前通知义务(书面形式),一定要保留用人单位签收的证据,用人单位拒绝签收的,最好可以提供其它证据证明已经书面通知了用人单位(如ems快递详情单),否则,发生纠纷时,用人单位反过来说你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擅自离职,那就被动了,另外,注意试用期内劳动者不再是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了。
  • 正规的来说,劳动者到一个单位工作,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离职的时候也需要依法提前30天或3天书面通知单位。 关于没签合同离职,需要具体分析,例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也要依法提前告知单位辞职   虽然单位没有同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但你仍然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离职;   
    2、当然,同时你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可以转化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并且,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但在申请仲裁时你应当提供基本证据证明自己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工牌、上班打卡记录、二位以上的同事证明、你代表公司对外是否签订过合同等;你的工资及补助标准属于公司掌握管理的,应由公司提供,否则,由公司承担不利后果;你可以依法向公司主张二倍的工资。
    (上述意见供参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