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原来在乡村在自身家的房基地上建造了房子,之后由于小孩子需到大城市念书,全家人都把户籍入迁大城市了。人们在乡村的房基地上建造了房子以后,并申请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我想问一下诸位网民,哪如今人们这样的事情可以再次享受这个房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吗?人们在乡村的房基地土地使用权证还合理吗?

2020-03-19 17:56: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宅基地的取得  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依法享有的,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下建造、保有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身份性的特点,同时,宅基地以户为单位进行配置。  
    1.宅基地具有身份性  从我国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考察,有资格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应当是农村居民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农村居民无权取得宅基地。  
    2.宅基地的使用具有福利性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申请取得宅基地,一般不需要缴纳费用,带有明显的福利分配色彩,承载了相当程度的社会保障功能。  
    3.以户为单位配置  宅基地通常依村民的申请取得,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村民申请宅基地以户为单位配置,根据家庭成员人数确定宅基地面积。村民因结婚或者其他原因分户另过,申请一处新的宅基地,于原有的宅基地便不再享有权利。由此可见“户”的概念在宅基地相关法律关系中至关重要,“户”的存在是宅基地使用权续存的iaoj,农户中只要有成员存在,宅基地使用权就当然存续,户员迁出或者死亡肯能导致宅基地的面积被核减,但宅基地使用权不会灭失。  
    4.一户只能配置一处宅基地  我国是一个典型地少人多的国家,土地资源极为紧张,可供用于住房建设的宅基地资源更为紧张,因而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 国有土地征收,现在指的是对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与补偿,基本上与你的土地使用权还有多长时间是没有关系的,一般征收都会有征收补偿的评估价格。如果地大于房,会有专门的补偿。
    各地拆迁补偿标准不同,同一地不同拆迁项目的补偿标准,也往往是不同的。
    从实务来看,每个拆迁项目通常都有一个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拆迁人也会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按前述方案和协议确定具体拆迁补偿安置标准。
  • 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即占有、利用、收益土地的权利。土地使用权的客体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农用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国有土地建设用地指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用于建住宅,称宅基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争议是因土地使用权属归哪一方即权属不清而发生的争议。无论土地性质和用途如何,只要因占有、利用、收益土地的权属归属存在争议,就是土地使用权争议,应由人民政府处理。
    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是权利人已经依法取得的农用地占有、利用、收益权利遭受他人非法的侵犯而发生的纠纷。认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的前提是:对占有、利用、收益土地的权属归属不存在争议即权属归属明确。
    即使权利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曾经被有关机关通过登记发证等程序确认,但利害关系人对权属归属提出异议,这类纠纷仍应认定为土地使用权纠纷,由政府处理。归属经处理、复议、诉讼等程序确认。
    土地使用权确认是指在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不明或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请求有关权利机关 确认土地使用权归属,从而解决土地使用权争议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确认请求权由对特定的土地有利害关系人行使,利害关系人不一定是土地使用权人,在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不清或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可以是任何与特定的土地就土地使用权归属有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他们都可以向有关机关或机构提出土地使用权确认的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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