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安全驾驶摩托扣满12分,再次考科目一之后未过见习期,能不能销户摩托驾驶证,考C1

其它
2020-03-19 21:12: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驾驶证会被注销的情形有哪些  
    1、机动车驾驶人死亡;  
    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3、机动车驾驶人提出注销申请;  
    4、机动车驾驶人丧失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5、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6、持有应该交验身体条件证明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7、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动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二、驾驶证被注销该怎么办  
    1、驾驶员因未按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而被系统注销:鉴于这类驾驶员的数量较多,未按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这一行为没有社会危险性,目前,公安部及省交警总队还未作出相关答复。建议驾驶员等待一个阶段。  
    2、被注销后如果想想考取新证,驾驶员本人到车管所的驾驶员管理处14号窗口申请注销,系统会在24小时内执行注销程序。此后驾驶员持身份证到2号窗口报名考试即可。因申请人曾有过驾驶资格,并具有一定的驾驶经验,因此不需要再经驾校培训。考试费为400元。申请注销后,计算机系统将删除驾驶员的全部档案信息。再次申领将被视为初考。原驾照驾龄不会被保留。
  • 实习期饮酒c1驾驶证扣12分,会注销驾驶证的。法律依据如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 驶证被扣12分怎么办?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扣分是有累积计分周期的,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的交通管理部门参加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学习的知识进行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者,发还驾驶证,不合格者继续学习。不参加学习考试者,停止使用驾驶证。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明确规定了实习期间驾驶机动车辆上高速行驶需有三年以上驾龄的驾驶员陪同。当事人在实习期内独自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致使投保车辆周围客观环境发生变化,确实导致了投保车辆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但是,此种承保风险的增加,并不属于双方约定的“改装、加装、变更用途”等情形,故保险公司不能以该条款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