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不服某派遣机构依法作出的50元罚款裁定,应向哪个机构申请复议

2020-03-20 04:41: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关于行政复议机关的的确定:第三条 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
    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三条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四条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 工伤认定书下发后,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工伤认定结果提出复议。
    在行政复议期间内,即使提出劳动仲裁,仲裁委也会不受理的。
    因此,只有等行政复议结束之后再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了。
  • 不服裁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对民事裁定书内容不服,申请复议须提交哪些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规定,当事人对民事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具体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应在接到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书后,及时提出复议申请即可。申请复议就写明您对民事裁定书里的那些内容不服,并说清楚不服的理由(要举证说明)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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