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我有一起交通事故,我方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对方受伤,3根肋骨骨折,肺挫裂伤,肩胛骨骨折!住院23天,医药费1.9万,出院医嘱修养2周.伤者是工地木工,今年上班第一天出的事故,我的车只有强险,现在对方索赔误工费3.5万,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2万元,今天保险公司初步定赔是医药费营养费1万元,护理费误工费5500元,对方住院期间我已经垫付医药费8000元,请问律师对方索赔合法吗,保险公司理赔金额是不是不够标准!对方起诉到法院会是什么结果?谢谢律师解答

保险赔偿
2018-09-14 14:31: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规定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中。
  • 该承担的责任要主动承担,但是赔偿的额度自己心理要清楚,为什么会告上法庭估计就是他们和保险公司因为赔偿金无法协商告上的,所以该有的态度你要有,最后发言判多少钱跟你没关系,你是买过全保的,判多少 保险公司都得赔,如果保险公司不赔,那么你可以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告他们不履行保险的协议!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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