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刑事辩护律师,人们这里是房子拆迁政府部门都还没给赔偿款,如今又开发设计征收土地,要挖坑,人们这里不许挖,要让政府部门吧之前的房子拆迁款给了在挖坑,那样行吗?

刑事辩护
2020-03-21 02:30: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拆迁补偿房能否自由买卖的问题:
    1、补偿几套房子,就办理几个房产证,因为拆迁安置房都是独立成套的,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房产登记是以成套,且有唯一栋号及室号为登记对象。所以,就按补偿套数进行登记,也就取得对应套数的房产证。
    2、对于拆迁安置房一般属政策性房屋,对买受人会有身份或资格要求,往往会规定上市年限,也就是规定要过多少年才能自由上市流转,所以,要到规定年限才能办理过户。这个规定年限你可以向拆迁办或开发商咨询就清楚了。
  • 征地补偿可能会涉及继承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1)公房:不存在继承的问题。承租人去世后,由其同住人继续使用,同住人的认定一般以户口为依据。有了户口,并且符合应安置人口的标准,就有补偿。
    (2)私房:依《继承法》发生法定继承。如果另一半也不在,则子女可以等额继承。房屋上的补偿以对房屋的共有权份额为依据;人头上的补偿则以户口为依据。
  • 国家征用农民土地及房屋的有关补偿方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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