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侄儿今天收到公函说是什么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关押在看守所,心里很是着急,是十月二十一号上午9点进看守所的,我心想就不明白,为什么他所在的厂就不通过电话通知家人,他的手机上不是有号码吗?而且为什么就定了罪?家人没必要知道吗?家人有没有权利知道?而且现在不准去看,说什么不方便,当时的情况怎样?甚至关押在什么看守所都不知道?我现在心里很多疑问?请尽快回复.谢谢 你好!<p>我的侄儿今天收到公函说是什么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关押在看守所,心里很是着急,是十月二十一号上午9点进看守所的,我心想就不明白,为什么他所在的厂就不通过电话通知家人,他的手机上不是有号码吗?而且为什么就定了罪?家人没必要知道吗?家人有没有权利知道?而且现在不准去看,说什么不方便,当时的情况怎样?甚至关押在什么看守所都不知道?我现在心里很多疑问?请尽快回复.谢谢

刑事辩护
2018-07-03 18:2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刑罚规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生产经营活动,是指全社会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国有的、集体的、个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 本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在实施破坏生产经营行为时具有泄私愤、报复他人的目的,且积极追求这种结果发生。
    以上是破坏生产经营罪司法解释
  •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如何认定的?
    本罪与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毒罪的界限
    上述方法也可能被用来破坏生产经营,这时,行为不仅触犯了破坏生产经营罪,同时也触犯了上述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这种同时触犯两种罪名的行为,一般应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不定破坏生产经营罪,因为这种行为危害的主要是公共安全,但是,如果实施上述行为危害的主要是生产经营,而不是公共安全时,则按破坏生产经营罪论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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