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和前女友有一个小孩子,由于合不来刚生就分手,可是小孩子没读户籍,如今我与A领了证,可是小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上妈妈的姓名是他前女友的,上户籍有哪些危害,要怎样上

2020-03-21 23:32: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新生婴儿在30日内向婴儿父母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所需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身份证明
    (3)《居民户口簿》办理程序:派出所直接办理入户
    2、对无《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婴儿,办理入户,可凭
    (1)本人申请(说明理由);
    (2)乡(镇)、街道出具的婴儿出生情况证明;
    (3)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
    (4)责任区民警的调查核实报告;
    (5)父母身份证明;
    (6)居民户口簿;
  • 孩子上户口一般需要民政局登记时的《结婚证》,子女出生时医院出具的子女《出生证明》,计生办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父母任意一方(落户方)的单位户籍员出具的《出生人口上报单》,当地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妇幼保健证明》,父母任意一方(落户方)的户籍本带着以上手续和证明,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 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后两个月内需向该新生儿出生的助产机构提供新生儿父母结婚证、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的病历首页、分娩记录及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出生信息登记卡》。
    超过两个月,需向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提供母亲分娩单位出具的病历信息复印件(盖公章)及《出生信息登记卡》(盖公章);父母户口簿、结婚证和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
    超过当年申办,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申报落户证明》。无《未申报落户证明》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只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正本。
  • 有没有户口,同离婚时财产分割没有必然联系。只要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补充户口,办理离婚,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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