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昨天想买vivo x7手机,店员说我可以分期付款。 而且价格是2298,告诉我结束后才能使用电信的卡。 而且没有质量问题的话就不能更换。 我说两张卡都动了,不能用。 最后他说了给我换了。 我从来没见过,大疆手机,带了2850元。 后来去官方网站查了一下,不到500美元。 我想问一下我是不是属于价格欺诈。

2020-03-22 10:51: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价格欺诈的法律规定

    一、《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二、国家计委出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认定以下13种价格行为为价格欺诈行为:

    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3、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4、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

    5、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6、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7、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

    8、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

    9、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

    10、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11、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12、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

    13、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

    三、价格欺诈行为的法律责任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第七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 事先未明确告知则涉嫌欺诈。关于价格欺诈的认定,国家发改委《禁止价格欺诈的规定》定第六条第二款: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存在价格欺诈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索赔的 。
  • 哪些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应加倍赔偿消费者并受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罚。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用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次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四)以虚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诈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五)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   
    (六)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七)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八)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九)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十)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十一)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十二)其他虚假或者是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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