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先使用遗嘱安排股权继承 我国继承制度有
遗嘱继承与
法定继承两种方式,且采用遗嘱优先的原则。
二、遗嘱安排股权继承应确保股权的集中度 根据我国继承法律的规定,同一顺序中往往
继承人人数众多。因此,在书
立遗嘱中应当对继承人股权有一定集中度安排,如可以安排少数继承人继承股权,其他继承人继承股权外的其他财产,或由股权继承人以其他财产补偿其他继承人。
三、用公司章程辅助遗嘱 2005年修订后的《公司法》规定,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章程始终被视为公司自治的宪章,它可以对自然人股权继承做出安排,尤其是对继承人是否当然取得股东资格进行约定。长期以来,我们的企业家养成依赖法律规定的习惯。孰不知,在商法领域已经授权当事人自行决定诸多事务,公司法授予章程规定股权继承事宜就是最好的体现。 总之,现行的法律赋予企业家以遗嘱和章程来安排股权继承的权力,只要逐步摒弃传统思维方式,适时书立遗嘱并完善公司章程,就可以实现股权的顺利交接,达到自然生命终止、企业生命不息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