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7年12月,我去了一家装饰公司,我签订了一份合同,说我有保证价格,付了5000美元,但收据是预付款的一部分,我现在想退款,但装饰公司拒绝接受退款,收据不是存款,装饰公司没有提供设计图纸和住房服务,我能做什么?

2020-03-23 05:24: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和对方实际上是签订了相关的合同的,但是到底是先签订的合同还是先付的款,这是很难证明的。按照社会生活的常理,作为一个理性的成年人,在签订合同时首先看合同的内容,对合同内容认可后再进行付款这是最基本的要求。
    您现在说对方是要求您先付款,后签订的合同,这与生活常理明显是相悖的,即使您说的是事实,在没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很难让人信服。对于这种行为,可以认为是公司进行了欺诈,但是法律上的一切都是需要证据来证明的,如果您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所说的事实,那么不能令人采信。
    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对方对您进行了欺诈的,应该向对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撤销合同,返还您支付的费用。
  • 订金与定金仅一字之差,但在法律性质上却有天壤之别。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概念,在法律上具有一种预付款的性质,起不到担保债权的作用。合同如果写的是“订金”,“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卖方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买方违约时,可以与卖方协商解决并要求对方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订金的违约数额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 1)互谅互让,建设方及时支付应付的工程款,施工方不追究建设方的违约责任,双方继续友好合作;
    2)建设方对应付款列出付款计划并支付一定的违约金,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3)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对一系列纠纷所涉问题予以重新确认,合同继续履行;
    4)双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并就解除合同所涉及的全部问题协商一致后签订解除合同的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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