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去世已经5年了。 房证是丈夫的名字,我想把房子改成孩子的好名字。 我在丈夫父母去世前证明了该怎么办。

2020-03-23 20:06: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比父母先过世的子女如果有子女的情况下,他们的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但他们的配偶没有继承权;
    2、代位继承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
  • 丈夫死亡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就要作为遗产,由有遗产权利的人进行继承。有继承权利的人有,配偶、子女及丈夫的父母。可以平均分,也可以不平均分。
    继承是在一方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而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双方的取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本身就有女方的一半,这和婚姻法没有任何的冲突,因此,不存在空档。
  • 起诉离婚需要原告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诉讼费去法院立案即可,原则上是不需要孩子出生证明的。
    司法实践中各地的立案标准不太一致,有的地方涉及孩子抚养的问题是需要孩子的出生证明,立案的时候只需要提交复印件或者孩子户口页的复印件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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