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通过代理商买了一套有地下室的房子,但是现在一个房东说他没有把地下室卖给我的二手房东,只要我有合同。现在主要是第一手房东要求我给他地板,请问我的合同有效吗?

2020-03-24 10:48: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由于买卖双方常常通过中介机构建立联系,进行交易,而中介机构本身的机制和人员素质不一,常常在签订合同或办理手续时出现问题,甚至合同约定内容与三方谈判时表达的意思不一致,导致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内容产生争议,从而提起诉讼。为避免上述情况发生,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当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各种事项,并对双方谈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好。

  • 一、二手房买卖暂不过户签协议可以的,保险起见是可以去当地公证处办理公正的,但是在办理出来房产证之前,该房屋还是属于原业主所有。
    二、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合同纠纷您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的解除您好,对于合同解除,主要是合同履行目的不能才导致合同的解除。
    负有过错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实际损失,具体而言:第一,如果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第二,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损失来赔偿第三,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预期利益的损失等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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