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嗨!我想问一下我的产假结束后是否要工作。公司告诉我不要在原来的地方工作,去别的地方,离家出走,或者我辞职。

2020-03-25 09:51: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产假期间尚未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举报,请求处理。如无法处理,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劳动者辞职的,如果劳动者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累计达到12个月以上的,并且劳动者的生育符合当地的计生政策的,是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的。
    一、申领条件:
    1、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累计要达到12个月以上且到生育当月都必须是参保状态(在政府社保网上查到有关数据)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领,与劳动者辞职没有关系。
  • 产假工资公司应当支付。女职工享受的假期: ?
    (1)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
    (2)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
    (3) 晚育假增加15天; ?
    (4) 难产假: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
    (5)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
    (6)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男配偶享受10天的陪产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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