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高律师,你好 我想请问你一个问题,我和我老公离婚了,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我们有一个女儿现在4岁了,我们之间没有什么财产上的纠纷,就是我们女儿的问题,他是连云港的 我是安徽的,我们是异地婚姻。在离婚这件事上我俩分别坚持要孩子。我们结婚这五年里就一辆车是我俩的共同财产,现在一审判决是孩子判给他了,我每个月要付500元的抚养费,车子也归他了,一开始我俩在法庭上都说主动放弃对方的抚养费,要求自行抚养孩子,但是法院判下来的是孩子给他,我还要付抚养费。孩子从出生都是我带着,他几乎照料孩子的时间很少,也是因为他在外地工作,不经常回家。我们离婚了,孩子都是交给他的父母带着,他父母身体都不是太好,好律师我已经好几个月没有见过我的孩子了,就是因为我回老家的时候要求带着孩子他家人都阻拦着不让我带,上次去法院开庭我要求见孩子他都是阻拦着不让我见。我现在的经济情况也挺好的,在自己的老家开了一个店面做生意,我就是想咨询您一下,问一下我有多大的把握能要到孩子的抚养权

2018-09-15 10:35: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如果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只要具备法定情形,当事人均可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被隐匿或者转移的,可直接请求分割财产;共同财产被变卖,如果变卖行为有效则只能请求分割变卖所得价金,若变卖行为无效,仍然可以请求分割被变卖的共同财产;被毁损的仅能请求支付赔偿金、伪造债务的,可以请求非法占有人返还共同财产,在返还不能的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 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特别规定是: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如在北京,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有的律师起价却能达到一万。
    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目前,北京律师打婚姻官司收费的中等价位一般在5000元左右,因此,如果律师收费在这个范围之内,笔者认为都应当算是非常正常的。
    至于请哪个律师代理,要看该律师的背景、工作经验、业务水平了,这需要由当事人与律师接触后自己感觉,再借以其他信息自己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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