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在北京买二手房,可以贷款吗? 请告诉我哪家银行可以做

2020-03-26 13:53: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因为房价上涨,卖方恶意违约,买方有权选择如下措施维护权利:一是如果买主要继续购买房屋,则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同时要求法院保全房屋,协助办理过户。二是如果不想继续购买房屋,则可以要求卖主双倍返还定金或按照合同要求赔偿违约金,同时赔偿其他经济损失。
    当然双方协商或者法院调解适当加价也可以变更合同继续履行。
  • 理论上来说,只要卖方同意采取按揭贷款的方式,产权明晰的二手房购买都可以采取按揭贷款的方式。
    首先,买卖双方签订好买卖合同,确定好合同成交价、首付数额及付款时间;其次,卖方准备好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买方准备好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预评报告;按约定时间,买方转首付给卖方,获得转账小票。
    之后,买卖双方到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再次,大约一周左右时间,银行审批通过之后,买卖双方到房管局及不动产完成过户手续;最后,新业主拿着不动产证及正式评估报告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抵押,银行放款给老业主。
  • 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分割如下:
      
    1、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时,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不管按揭房离婚归谁,未偿还的贷款属于房屋的产权人一方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双方房产分割给一方的,还需要去银行变更贷款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