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要资询一下我买来套二手房,卖家说净得价36万,我必须担负什么花费,他常有哪些税?他的税金我担负了是多少?

2020-03-26 16:45: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买方而言,需要缴纳契税(视情况而定)、印花税和登记费等。  1,购买普通住宅且为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住宅,需缴纳契税为房屋总价的1%;  2,购买普通住宅且为90平方米以上的首套住宅,需缴纳契税为房屋总价的
    1.5%;  3,购买普通住宅但非首套住宅,需缴纳契税为房屋总价的3%;  4,购买非普通住宅需缴纳契税为房屋总价的3%。  对于卖方而言,会涉及到的税费有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和交易手续费等。  1,普通住宅满5年且为唯一一套的,不需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普通住宅满5年但不是唯一一套的,不需缴纳营业税及附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为房屋总价的1%;  3,普通住宅未满5年的,需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为房屋总价的
    5.56%,个人所得税为房屋总价的1%;  4,非普通住宅满5年且为唯一一套的,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为房屋差价的
    5.56%;  5,非普通住宅满5年但不是唯一一套的,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为房屋总价的2%,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为房屋差价的
    5.56%;  6,非普通住宅不满5年的,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为房屋总价的2%,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为房屋总价的
    5.56%。
  • 契税和土地出让金:普通住宅(144平米以下)按房屋价值的
    1.5%缴纳契税(由购买方承担);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上市交易的按房屋评估价值的5%缴纳土地出让金(由卖方承担);土地性质为划拨的房改房需缴纳1%的土地出让金(由购买方承担);购买普通住宅(144平米以下),5年以上(以房产证发证日期为准)的按房屋价值的1%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出售方承担),免营业税;5年以内按房屋价值的
    6.55%(营业税及附加
    5.55%、个人所得税1%)计征,提供正规销售不动产原始发票
    5.55%的营业税及附加可按差价(房屋价值-原始发票的价格)计征。 房屋测绘中介公司收取房产测绘费:住宅房产测绘费
    1.36元/平米;商业房产测绘费
    2.04元/平米;办公、工业、综合房产测绘费
    2.72元/平米。 房屋转让手续费和房屋登记费:住宅转让手续费6元/平米,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住宅房屋登记费72元/件。(仅供参考)欢迎电话联系代办过户手续
  • 二手房交易税费哪些由卖方承担,  根据相关规定,目前我国二手房的交易税费种类,主要分为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其中常见且额度较大的为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三大类。  二手房交易税费哪些由卖方承担,主要内容如下:  
    一、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个人转让住房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又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2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容积率在
    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实际成交价格在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价格的
    1.2倍以下。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为非普通住房。  
    二、印花税、土地增值税  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三、个人所得税  转让二手房,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转让收入为实际成交价格。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规定,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所谓合理费用,指的是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可按3%的比例核定征税。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经地方税务机关核实,其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附加税费  转让二手房时,卖房人应以应纳营业税额为计税(费)依据,适用税(费)率如下:  
    1、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市区7%,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计征;  
    2、教育费附加按3%的征收率计征;  
    3、地方教育附加按2%的征收率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随同营业税一并征免。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  
    一、2013年新二手房个税的缴纳  二手房交易的个人所得税有所调整,出售房龄不足5年及满5年不是家庭唯一住房的,按照二手房交易计税金额的1%全额征收。而根据国务院出台的调控细则,二手房的个人所得税,将严格按差额的20%征税。  以交易一套130平方米的二手房为例,2010年卖主买房时,价格是40万元,这次是以80万元出售,差额是40万元。按我市现行的总房款1%征个税,需缴纳8000元的个税;而如果按差额的20%征个税,那么这套房需缴纳个税8万元。也就是说,这套房子光是个税部分,就增加了
    7.2万元。更何况,二手房交易还有契税、营业税、交易费等其他税费。按照最高标准来算,这套二手房还要缴总房款3%的契税、
    5.6%的营业税,两样税加起来是
    6.88万元。再加上8万元的个税,这套房子的累计交易税费已经达到了
    14.88万元,相当于总房款80万元的
    18.6%。  
    二、“国五条”细则中关于,“相关税费”和“合理费用”的界定  2013年根据国务院“国五条”细则的要求,凡是能查询到原值的,都必须要按查验征收的方式,也就是所谓的差额的20%,那么在计算税额时,计税价格、原值、契税都好计算,“相关税费”和“合理费用”究竟该如何界定呢?  相关费用”是指转让房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及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费用,就南京市而言,主要是
    5.6%的营业税。“合理费用”则包括装修费、手续费、公证费等,尤其要说明的是,装修费是有限额标准的,商品房最高可以扣除房屋原值的10%,公有住房、经适房最高可以扣除原值的15%。  假设一套100万购入的房产,现在以200万的价格出售,按照查验征收的话,计税价格为200万,原值为100万,契税为1万(假设购入时税率为1%),相关税费(主要为营业税)是
    11.2万元,合理费用为装修费(15万,能提供发票)、手续费、公证费合计5000元,那么其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00-100-1-
    11.2-15-
    0.5)×20%=
    14.5万,并非是买卖价差的20%即20万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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