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起诉离婚是二次,头次没有判离,这次男的已拿传票一个多月了,法院迟迟不给开庭,说男的没时间,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8-09-15 16:03: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案件具体开庭时间应该由审理案件的法官进行告知,法律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但是开庭审理需要在审限范围内进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起诉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4、《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另外,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您好。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第一次判不离,半年以后重新起诉的,视为感情破裂,准予离婚。只是如果女方不配合,比如不收传票,玩失踪,送达会很困难。如果她一直不出现的话,法院还是有可能会判不离。
    故此,如果您想离,满足女方条件,她愿意离,法院会判离的。 如果双方可以达成一致意见的话,是可以协议离婚的,不必要到法院去诉讼伤了和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