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8月1日搬出了1997年的户口,我想确定在我自己的明下,但是村里说暂时可以是我的名字,等待签发证书不是我的名字,因为我是全家搬出我的土地,我没有土地,我将成为一个流动的土地。

2020-03-27 14:34: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 土地确权和户口的关系:
      农村土地确权跟户口当然是有关系了,本集体村民的身份是户口体现出来的。农村土地确权后户口可以迁出,这个是个人自由,但可能就无法继续享受农村土地的确权。
      农村土地确权是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 一,不能,如果当事人已经有了新的户口本的,老户口本就不能再用了;  二,户口本的使用:  
    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2、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3、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4、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5、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