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调查小组表示,我的亲要帮助调查,但要帮助调查后,却成为刑事拘留?这是合法的,所谓的调查是什么样的帮助。

2020-03-27 15:01: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两种情形,如果是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不能用刑事强制措施来代替;如果是刑事拘留,也符合监视居住条件,可以依法变更为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诉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1、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解除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 您好!立案调查的案件一般应当在三个月以内结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办案期限三个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须经检察长批准并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监察部门说明理由。您可以咨询检察院该案有没有立案,如果没有立案的话,您可以询问检察院批捕还是不批捕;如果不批捕的话,你可以要求检察院放人。
    谢谢阅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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