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贷款担保人,2014年他人公积金贷款,沒有还贷,以后沒有通告人们贷款担保人立即扣减我的余额近3万余元。由于沒有接到通告,一直不清楚被扣费,直至2019年安装了一个公积金查询app,才发觉被扣费。我想问一下是我哪些方法能拿回钱,假如提起诉讼,在多长时间時间内合理。此外我想问一下个人公积金管理处扣费不用通告贷款担保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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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积金管理中心不知道给别人做住房担保的情况,就不会有影响。 如果公积金管理中心知道了有为别人做担保的情况,可以和被担保人一起到所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查询了被担保人的还款有无逾期后,如果还款情况正常,就可以按照程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贷款额度不受影响。
如果被担保人的还款情况不正常,有逾期不还的问题,则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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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 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
民事责任。
(一)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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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需要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贷款担保人需要哪些证件?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准备资料:
有效身份证件;
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银行流水;
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征信报告;
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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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