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物业主要负责什么,我们这个社区物业负责健康,费用是我们这里的平均标准,现在说开发商负责我应该付的部分?

2020-03-29 11:32: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确定,应当遵循合理、公平、公开以及与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服务内容相适应的原则。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提供的服务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养护、维修和更新;
      
    (二)物业共用部位和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的保洁服务;
      
    (三)公共绿地、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
      
    (四)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进行安全防范;
      
    (五)物业装饰、装修的管理服务;
      
    (六)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账目管理和物业档案的保管;
      物业管理企业可与业主委员会约定其他服务项目。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特约服务有自主选择权。
  • 第一:物业费价格主要由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两类组成;但这两种定价均需要在当地物价主管部门(比如物价局)备案;
      市场调节价,则是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协商,根据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的高低来协商物业服务费价格;这种物业服务费的价格只要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协商同意,价格不受政府物价主管部门的限制。
      第二种是政府指导价,则是根据当地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按照政府指导价规定的物业费价格通常是某些地区或者是前期物业管理。
    这样的物业费是受政府指导价限制的,不能随意升降的。
      第二:具体物业费的价格是测算出来,根据配置的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测算人员工资、物料等等,先测算出每年的总费用,再除以12个月;再除以建筑面积得出的就是物业的价格(元/月.平方米)
  • 物业服务费的诉讼时效:首先、拖欠物业费是民事纠纷,在民事纠纷中不叫追诉期而是叫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七章规定 诉讼时效: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依据这两条的规定你的物业公司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11号规定第二条 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第三条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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