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离婚是因为婆婆偏爱我的孩子,生了三个女儿。 次子性格不好,不听话,婆家不喜欢她。 有一次,我带了半个月的婆婆,用衣架受伤回来了。 丈夫在这三年以上,一直用不好的态度教我。 我现在想离婚,是宽容了一次,还是没有改善。 我什么都不做,只有这孩子,手续怎么办?

离婚
2020-03-29 18:47: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夫妻双方都拒绝抚养子女,法院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应当就子女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按照《婚姻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哪一方抚养,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如果被指定的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制裁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如果拒不抚养的情节严重,还会构成遗弃罪,受到法律的制裁。
  • 孩子的父母离婚,不能作为送养孩子的依据。同时,即使双方离婚,也具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 离婚可以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在对孩子的问题上,主要就是抚养权。两人可以先自行协商好,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提起诉讼离婚,由法院根据一些具体的情况来判决孩子抚养权问题。
    主要就是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法院会根据优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和你们双方的具体情况考虑判令,如孩子未满2周岁的一般判令给母亲,如孩子长期跟随一方共同生活的则一般会判令给该方,孩子年满10周岁的,一般会考虑孩子的选择。
    如有证据证明该方不利于孩子成长的除外。
      一般的离婚程序,先由双方协商,如果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抚养费等协商一致的,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一份递交婚姻登记机关并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协商不成的,一方可向另一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