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离婚,因为我的妻子和家庭都偏爱我的孩子,生了三个女儿,老两个性格不好,不听,所以家里不喜欢她,有半个月的时间给她妈妈,抽一个衣架伤口,而丈夫三年多,是以一种不好的态度教书,我原谅,还是不改善,现在我想离婚,我不想要任何东西,只要这个孩子,请问怎么办?

离婚
2020-04-21 13:07: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的抚养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能被剥夺,但也不能放弃。夫妻双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谁?依据《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和长期的司法实践,其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十条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双方应当就子女问题进行协商,按照婚姻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哪一方抚养,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应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有能力条件的一方抚养。
    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判决时主要考虑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综合双方的经济条件、品格、职业等因素。
    如果被指定的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制裁措施迫使其履行自己的义务。
    并且,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强制性的,否则可能构成遗弃,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 离婚可以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在对孩子的问题上,主要就是抚养权。两人可以先自行协商好,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提起诉讼离婚,由法院根据一些具体的情况来判决孩子抚养权问题。
    主要就是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法院会根据优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和你们双方的具体情况考虑判令,如孩子未满2周岁的一般判令给母亲,如孩子长期跟随一方共同生活的则一般会判令给该方,孩子年满10周岁的,一般会考虑孩子的选择。
    如有证据证明该方不利于孩子成长的除外。
      一般的离婚程序,先由双方协商,如果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抚养费等协商一致的,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一份递交婚姻登记机关并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协商不成的,一方可向另一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