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处理无效合同的方法是什么?

2018-09-16 11:28: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无效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存在以下情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 无效合同的认定。在法院做出合同无效的认定之前,该合同应该是有效的。除非合同必然无效,法官一般应推定有效。只有当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认定合同无效的请求或主张时,法院才能确认合同无效。
    但如果合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由于缺乏合同无效的请求权主体,所以允许法院主动认定其无效。因此这并不是说法院对任何合同都可以主动干预其效力,而是由于请求权主体缺位而造成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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