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媳妇已经为我提出离婚,她一直在法庭上,没有审判,不久之后一家人想念孩子,想把孩子带回年里,但是去她家三次没有见到一个人,问她家人也说不要知道,打电话给她没人回答,是在躲着我,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3-30 07:19: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开庭会是怎样的结果?
    一、调解。分为调解和好;调解离婚。调解和好即双方不离婚。调解离婚,即双方在法庭的组织下,谈好离婚的各种条件后,离婚。
    调解的情况下,法院会出具调解书。或者要求原告方撤回起诉。也可以在部分达成一致意见时,根据双方的要求出具判决书。
    二、判决。分为驳回原告起诉;判决准予双方离婚。驳回原告起诉以前一般表述为不准双方离婚。判决准予双方离婚的情况,法院会同时处理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分割等。
    判决的情况下,法院均会出具判决书。
    三、其他特殊情况。比如:诉讼期间,作为当事人的其中一方死亡,则裁定终结。经审查发现,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无效,则分情况处理,以1994年2月1日为分界点,以前结婚的基本上按事实婚姻处理,结果参照上面的第
    一、二大点;之后的不承认双方是夫妻关系,只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 法律上没有规定从立案到开庭的具体时间,由主审法官酌情安排,但法律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以下是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离婚有两个途径,一个是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别一个就是在协议不成的时候,走诉讼离婚,到法院起诉离婚,两个孩子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如果对方有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因素,法院会考虑让你承担抚养的权利,但这并不等于对方就可以放弃自己的抚养义务,他是要承担一定的抚养费的,到法院诉讼离婚的诉讼费在没有财产分割时是300元左右,有财产分割是按照财产价值收费的,20万元以内不收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