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一位堂妹,九年前未完婚生孕了一个小孩,后与男性提出分手,2014年堂妹与现老公完婚产下一个小孩,2019年未婚怀孕,由于独特状况,只有产下小孩。我想问一下刑事辩护律师,这样的事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吗?能够领到合理合法办准生证吗?如不符,违背了哪一项相关法律法规?必须交纳哪些花费?感谢!

刑事辩护
2020-03-31 06:33: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生二胎如何上户口呢?
    1.拿着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如果是非法二胎,报户口前,还需要依法缴纳相应的罚款后,才能按照流程办理入户手续。
  • 准生证有效期一年,一般怀孕4-6个月办理,如果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那么新生儿想落在母亲户口上就到妈妈的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反之就到爸爸的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特别提示,为了考虑孩子哺乳和预防针方便,政策是优先落户妈妈户口上!
    在此说明:4-6个月胎儿发育稳定,健康良好,所以即使早产几天或者晚出生几天也不会影响准生证的失效,而且办证的时候要带着医院的怀孕证明才能办。
  • 法律法规具有明示作用。法律法规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违法者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
    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立法和普法工作来实现的。法律所具有的明示作用是实现知法和守法的基本前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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