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将门面租赁给乙方,合同签订是租赁到16年,乙方因自身经营不当导致门面关闭,事后也不找我协商讨论,没交清房租费就走人了,多次主动找乙方协商,乙方均不理睬,我应该怎样上诉。

2018-09-16 16:21: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店面租赁合同
    出租方: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愿将 ___________租给乙方使用,面积约 __m2。用途:经营 ___________。

    一、 本店面年租金_______,每月月初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乙方同意预交押金___,租赁日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以后年租金将随市场波动而波动。
    二、 乙方租赁期间应依法经营,不得随意改变门面用途。爱护室内设施,所发生的水、电、税务、物业等费用一切自理。对屋内装修不得随意拆卸。
    三、 合同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享有优先承租权。在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如乙方需转让或终止使用店面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以及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 没有订立书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可以要求随时解除合同,并缴纳拖欠的房租。
    房客不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方式缴纳房租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补交房租的违约责任。建议与房客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诉讼维权的方式解决。
    诉讼维权需要房东房产证,身份证,起诉状,去法院立案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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