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建筑。 有个工人不小心摔伤,右手腕骨折,现在几乎恢复了,他来找我谈谈。 我们的基本工资是240天,一个月基本是25天。 我给他买的事故保险

2020-03-31 08:09: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我国颁布的《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暂行规定》有关举列如下:  
    1.赔偿范围应包括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下列赔偿:人身伤亡,急性病引起的赔偿;受伤和急性病治疗支出的医药费;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所需的费用;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所需的赔偿;第三者责任引起的赔偿。上述各项赔偿比例,由旅行社与承保的保险公司商定。  
    2.意外保险期限从旅游者在约定时间登上由旅行性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直至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为止(见规定第六条)。  
    3.旅行社为旅游者办理的意外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下列基本标准:其中出境游,每位旅游者30万元人民币,其中一日游每位旅客为3万元人民币。  
    4.旅行社组织团队旅游,在与旅游者签定合同中,应当明确列明旅游意外保险条款;包括保险费、保险金额、旅行社与承保保险公司商定的各项旅游意外事故的赔偿比例。
  • 工伤赔付中涉及劳动者工资分为“原工资”和“本人工资”,各指不同。工伤赔偿中的原工资,适用于停工留薪期,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原工资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二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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