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为了发泄愤怒,一个人会在媒体平台上向他人披露某个b的个人隐私(电话号码、信息等)?

2020-03-31 17:50: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是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一种形式。不过没有统一的侵犯他人隐私罪的处罚,要看各种不同的侵犯形式。对于私自开拆他人信件的这种行为在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只有 《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讲民事权益范围中包括了隐私权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11、未经他人许可,私自公开他人的秘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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