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2年,我买来亲朋好友的房屋,因为是亲朋好友哪些办理手续都没有申请办理,收付款条也没打。如今2020年我觉得产权过户,亲朋好友想悔约,产权过户不了。假如提起诉讼会是啥結果。我可以申诉成功么?或是就是我如今获得的最好是結果是啥?

2020-04-01 08:51: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买卖没有过户,当事人就不能从法理上拥有该土地,容易引起民事纠纷,因此当事人要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 房子过户、是没有手续费这一法定收费项目的,主要是指过户过程中发生的如测绘费、评估费、交易费和登记费,以及各种税费,不知你所说房子详细情况、具体如下:  
    一、买房人应缴纳的税费:
    1、契税:根据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4平内
    1.5%,超过144平或非首次3%;
    2、印花税:房款的
    0.05%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测绘费:
    1.36元/平方米
    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印花税:房款的
    0.05%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营业税:全额的
    5.56%(房产证未满5年的、普通房满五年减免)
    4、个人所得税房款的1%(.普通房满五年唯一减免)。
  • 未进行产权过户,产权仍然属于原产权所有人所有,产权过户成功则变更产权所有人,卖家后悔已无法改变事实。  国家实行不动产的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
    任何协议和公证,不代表住房产权发生转移。只要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住房还是原房主合法所有。  《物权法》规定: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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