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母亲和退休的老师不到一年就去世的能亨是国家的遗属补助的吗?

2020-04-02 10:47: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应当从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的次月起计发。但对《通知》实施之前已经死亡的职工,其遗属符合享受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条件的,职工生前所在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的,设定3个月的期限(7月1日至9月30日)。
    用人单位在设定的3个月中的任何时点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从《通知》实施的次月起计发。
  • 你好,
    1、如果是工亡的话,供养亲属抚恤金为配偶每月40%的本人工资,其他亲属为每月30%的本人工资;
    2、如果是非因公死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农业户口230元/月,非农业户口280元/月;
    3、如果是人身损害(比如:交通肇事)为被扶养人生活费。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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