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下午在幼儿园接孩子回家时,发现孩子没有意识,叫她的名字也没有回答。 只是侧着头看着别人。 我带她去幼儿园休息室挤她,她开始呕吐,吐了所有的黄水。 然后打电话给120号送到医院,医生检测出有胃肠炎和咽炎。 住院费报销给幼儿园,他们说不是他们的责任,孩子发烧呕吐是孩子的事,不是他们的事。

医疗事故纠纷
2020-04-02 23:33: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项目有什么条件?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
    (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
    (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确定。
  • 小孩在医院出事故,医院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侵权责任法》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幼儿伤害事故发生后,根据违法主体的法律地位和违法行为的性质,幼儿园(包括教师)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类型有三种:即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其中民事法律责任主要的是一种法律责任。
    民事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民事违法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幼儿人身伤害事故中一般是由于幼儿园的侵权行为导致幼儿的人身受到伤害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一类法律责任各国民法原则上都以故意或过失用为侵权行为的成立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