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家在连云港,在南京租地十多年,改造了150平方米的纯木屋。 现在撤除中央政策应给予什么补偿,到家没有房子,很困扰

其它
2020-04-03 02:0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可享受什么契税退税优惠政策如下:  市民对因拆迁而享受契税优惠政策都有所了解,但是在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上还存在一定的盲区。6月24日,地税部门提示,契税退税切勿超过3年期限。
      据了解,被拆迁的市民在获得拆迁补偿之后购买商品房的,应于办理新购房屋产权证明前,即缴纳契税前,先行办理契税免税手续,这样就可以直接享受优惠政策,免予缴纳部分或者全部契税。
    而不少市民在缴纳完新购房屋的契税后又到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契税的退税时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1条的规定: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缴税时间超过3年的,不再予以办理退税。
  • 依据《国有土地证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件》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租地拆迁补偿款的问题,参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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